鞍山市公共服務集團有限公司

  行政綜合辦公室


  1.負責集團重要會議的會務安排。包括:準備會議文件、下達會議通知、做好會議記錄、整理會議紀要等事項。


  2.負責督辦、檢查集團領導辦公會議和重大會議決議的執(zhí)行情況。


  3.負責起草集團綜合性文件及領導在重要會議上的講話材料;負責集團機關各部門起草材料的文字、政策把關工作;負責撰寫集團大事記;做好各類材料的打印、復印工作。


  4.負責董事會、監(jiān)事會會務管理、決議的跟蹤落實以及各項文件的起草工作。


  5.負責組織承辦人大代表議案和政協(xié)委員提案。


  6.負責組織同行業(yè)學習交流、上級工作檢查及外賓的接待工作;負責來人來訪接待及信訪工作。


  7.負責集團的文件、檔案管理工作。包括:收發(fā)文件、登記、傳遞、催辦、辦結材料收集、檔案(立卷、歸檔、保管、利用及銷毀)等工作;指導基層單位的文件、檔案管理工作。


  8.負責集團印鑒、介紹信的保管、使用工作。


  9.負責集團計劃生育、托費、勞模醫(yī)藥費和職工家屬醫(yī)藥費的管理工作。


  10.負責集團機關的綜合管理及后勤保障工作;負責集團機關辦公用品、易耗品的采購、保管、發(fā)放工作。


  11.負責集團機關食堂管理和招待費管理工作。


  12.負責集團采暖費、辦公電話管理工作。


  13.負責集團衛(wèi)生、綠化管理工作。


  14.負責集團機關公務車輛統(tǒng)一管理工作。


  15.負責組織調研工作,及時反映各項工作情況及存在問題,并提出意見或建議。


  16.負責承辦集團交辦的其他工作。


  17.負責集團機關環(huán)境衛(wèi)生、勞動紀律、規(guī)章制度執(zhí)行情況的監(jiān)督、檢查、考核工作。


  黨委工作部


  1.負責黨的方針、政策和工作部署的貫徹落實。


  2.負責黨的組織工作,加強對集團系統(tǒng)各級黨組織建設、黨員思想教育、黨員管理與發(fā)展工作。


  3.負責黨的宣傳工作,組織和安排集團系統(tǒng)內的職工思想政治教育、形勢教育,多渠道多形式開展宣傳工作,負責企業(yè)文化建設、精神文明建設工作。


  4.負責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,組織黨員、會員、團員開展活動。


  5.負責黨組織各類計劃、總結、宣傳、調研等文字材料的起草。


  6.負責集團黨委、機關支部會議的組織工作。


       7.負責集團勞動競賽、評先評優(yōu)工作。


  8.負責工會、共青團、統(tǒng)戰(zhàn)等群團組織相關工作。


  9.負責黨員活動室的使用和管理。


  10.負責指導、監(jiān)督、檢查二級公司相關黨建工作。


  人力資源部


  1.負責集團人力資源發(fā)展戰(zhàn)略的制定和實施。


  2.制定人力資源管理各項規(guī)章制度和工作流程。


  3.負責執(zhí)行上級有關干部、人事、薪酬、保險等政策法規(guī)。


  4.負責人力資源配置的統(tǒng)計、分析,提出優(yōu)化人力資源的合理化建議。


  5.負責集團公司的薪酬體系設計,制定年度薪酬計劃,負責集團月度、季度、年度薪酬發(fā)放的審核工作。


  6.負責員工的招聘、入職、培養(yǎng)、選拔、考察、調配等工作的組織和實施。


  7.負責員工職稱管理工作。


  8.負責員工勞動合同簽訂及管理,及養(yǎng)老保險、醫(yī)療保險、工傷保險、失業(yè)保險、生育保險、超限額醫(yī)療保險的核繳、變更工作。


  9.負責在崗員工人事檔案歸檔、保管、調動、社保變更等工作。


  10.負責公司離退休、退職、離崗、駐外人員的管理工作。


  11.負責工考勤、休假、勞動紀律等管理工作。


  13.負責處理勞動爭議和勞資糾紛有關工作。


  13.負責指導、監(jiān)督、檢查各二級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工作。


  紀檢監(jiān)察室


  1.負責對集團貫徹落實黨的路線、方針、政策、國家法律法規(guī)情況和上級管理部門以及集團公司各項決議、決定、制度的執(zhí)行情況進行監(jiān)督、檢查。


  2.負責制定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方面的規(guī)章制度,并監(jiān)督實施。


  3.負責集團黨員領導干部的廉政教育、廉政考核工作。


  4.負責對集團重大事項決策、重要干部任免、重大項目安排、大額資金使用以及工程項目、大宗物資采購招投標等工作的監(jiān)督。


  5.負責接待、受理群眾對違反黨紀、政紀的單位和個人的檢舉、控告和來信來訪工作;負責信訪等資料的整理和歸檔工作。


  6.負責接收、傳達上級指示;草擬、審核、印發(fā)、報送紀檢有關文件、計劃、總結、決定、決議、工作報告、規(guī)章制度、信息和其他上報下發(fā)的綜合性文字材料。


  7.負責制定集團內部審計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,并組織實施;配合外部審計機構工作。


  8.負責對集團主要經濟活動的審計監(jiān)督,對工程等項目實行項目后評價。


  9.承辦集團交辦的其他工作。


  計劃財務部


  1.貫徹執(zhí)行國家法律法規(guī)和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制度,確保依法經營、照章納稅;


  2.準確核算公司經營成果,完整反映資產、負債和權益狀況;


  3.組織公司有關戰(zhàn)略重組、產權轉讓,負責并購、資本運作、抵押、融資擔保等重大事項的方案制訂并實施監(jiān)督管理;


  4.組織制訂并實施公司財務管理規(guī)章制度;


  5.負責會計基礎工作,并對各子公司進行財務監(jiān)管和指導;


  6.合理籌劃、調拔、使用資金,滿足生產經營需要,按國家規(guī)定的資本金制度和資本保全的原則,搞好各項資金管理,提高資金使用效率,加速資金周轉;


  7.建立和落實財務內控及全面風險管理工作制度,做好責任成本管理及風險控制相關工作,對公司經濟活動過程和經濟運行質量進行財務監(jiān)督和控制;


  8.定期對存貨、固定資產等重要資產進行盤點、審核和監(jiān)督,確保資產保值增值;


  9.負責公司預、決算及責任成本管理工作,并做好預算審核及費用控制和監(jiān)督管理;


  10.參與擬定經濟合同、協(xié)議及其他經濟文件;


  11.負責計劃統(tǒng)計相關工作;


  12.負責公司有價證券和各種票據的管理;負責公司涉稅事宜,控制稅務風險;


  13.定期對財務狀況進行分析,為領導決策提供真實準確的數據報表;


  14.負責財務信息化建設的推進及財務應用軟件的維護使用;負責公司財務會計人員的培養(yǎng)考核,對財務人員配備提出參考意見;


  15.負責公司應收賬款的監(jiān)管及公司債權債務的管理;


  16.負責財務檔案的歸檔并做好保密工作;


  17.配合審計部門的審計工作,并做好集團子公司的審計工作;


  18.負責對外投資項目的融資洽談和相關業(yè)務的辦理;


  19.負責融資信息的收集、整理,各種融資方式的分析、探討、操作和實施;


  20.負責處理集團與融資、貸款相關的各種外部事務,撰寫相關報告和文件。制定并實施相應的融資解決方案并拓展融資渠道,使集團的資本成本最小化。


  企管法規(guī)部


  1.負責制定集團整體戰(zhàn)略規(guī)劃和戰(zhàn)略跟蹤推進工作;制定集團總體改革方案;指導、協(xié)助子公司改革工作。


  2.負責集團組織機構的設計和完善工作;組織制定集團組織機構和管理崗位工作職責;組織制定主要工作流程。


  3.了解集團本部、子公司經營狀況,提出管理意見或建議。


  4.編制集團各子公司、機關部門年度考核責任書;制定考核細則和考核辦法;組織責任書考核工作,發(fā)布考核通報,提出獎懲建議;制定責任書兌現(xiàn)方案,并組織實施。


  5.組織制定集團規(guī)章制度,對規(guī)章制度的合理性、合法性進行審核。


  6.負責集團法務工作。


  7.負責集團項目規(guī)劃和招商引資工作。


  8.負責集團項目的運營管理工作。


  9.負責集團的工程項目建設和安全管理工作。


  10.負責承辦集團交辦的其他工作。


組織機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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